晋教高函〔2013〕4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9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13〕38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学校上报的28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进行了评审,现对列入省级和拟推荐国家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一周内,将异议内容和证明材料等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张正义;电话:0351-3046828;
地址:长风大街30号,邮编:030006。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