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高函[2013]38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94号)精神,我厅决定在本科高等学校开展省级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工作,根据本校实际与特色优势,以现有专业实验教学条件设施为基础,大力加强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专业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深化高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各高校建设的基础上,我厅将重点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持续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推动高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
二、遴选程序。按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内容和遴选要求,各高校可择优申报1—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教育厅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确定一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名单。在此基础上,从中遴选4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上报教育部。为了提高我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质量,我厅将组织专家组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各高校申报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进行网上评审,对拟推荐上报国家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要进行现场考察。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一式四份)可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的“政策法规”栏目中下载,填报后同时制成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
2.《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Word2003格式、PDF格式各一份)。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材料。应包含实验教学中心环境全貌、设备全貌、实验项目操作界面和功能界面等内容,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视频材料应为分辨率不低于800*640、时长不超过10分钟的通用流媒体格式文件(刻成光盘)。
4.网站材料。申报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需完善中心网站,包含实验教学中心环境全貌,能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网站要求图文并茂,应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请书、视频材料和信息管理平台访问途径。
请各校将书面材料和光盘材料于10月10日报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电子材料一并发送至sxjytgj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9月4日